斯蒂芬·金

斯蒂芬·金 (1947)
Stephen King

编剧 演员 制片人 配音 导演

斯蒂芬·埃德温·金于1947年9月21日出生在波特兰的缅因总医院。他的父母分别是内莉·露丝(娘家姓皮尔斯伯里)——她在一家精神病院担任护理员,以及唐纳德·埃德温·金——一位商船海员。他的父亲出生时本姓“波洛克”,但后来使用了“金”这个姓氏,斯蒂芬也就随此姓出生。他还有一个哥哥名叫大卫。

金一家原本是典型的家庭,直到有一天晚上,唐纳德说出去买烟,从此便杳无音信。露丝在亲戚的帮助下独自承担起抚养家庭的责任。他们辗转多个州生活了数年,最终于1958年搬回了缅因州的达勒姆。

斯蒂芬真正的写作生涯始于1959年1月,当时大卫和斯蒂芬决定出版他们自己的地方报纸,命名为《戴夫的碎布报》。大卫买了一台油印机,他们制作了一份每期售价五美分的报纸。1962年,斯蒂芬进入里斯本高中就读。1963年,他与挚友克里斯·切斯利合作,出版了一部包含18个短篇故事的作品集,名为《人、地点与事物——第一卷》。

金的故事包括《路尽头的旅馆》、《我必须离开!》、《维度扭曲》、《井底之物》、《陌生人》、《我正在坠落》、《受诅咒的远征》以及《雾的另一边》。一年后,金的业余出版社“三联与煤气灯图书”出版了一部分为两册的书,名为《星际入侵者》。

1965年,金在《漫画评论》杂志上发表了故事《我曾是盗墓少年》,这是他首次正式发表作品。这个故事长约6000字。1966年,他高中毕业并获得奖学金,进入缅因大学就读。回顾高中时光,金回忆道:“我的高中生涯平平无奇。我既不是班上的尖子生,也不是垫底的学生。”

那年夏天晚些时候,金开始创作一部名为《干起来》的小说,讲述几个孩子占领教室却未能成功击退国民警卫队的故事。大学第一年,他完成了自己的第一部长篇小说《漫长的步行》。他将小说投稿给班奈特·瑟夫/兰登书屋,却遭到了拒绝。这次退稿对金打击很大,他将书稿收了起来。

他的第一篇短篇故事《玻璃地板》以35美元的价格售出,这是他第一笔微薄的稿费。1970年6月,金从缅因大学毕业,获得英语理学学士学位和高中教师资格证书。他的下一个灵感来自罗伯特·布朗宁的诗歌《恰尔德·罗兰来到黑暗塔》。

他在图书馆找到亮绿色的纸张,开始创作《黑暗塔》系列,但长期的经济拮据使他无法继续推进这部小说,于是它也被搁置起来。金在一家加油站找到一份工作,每小时赚取1.25美元的“丰厚”报酬。不久,他开始通过向《骑士》等男性杂志投稿短篇故事来赚取稿费。

1971年1月2日,他与塔比莎·金(原名塔比莎·简·斯普鲁斯)结婚。1971年秋天,金在汉普登学院找到一份教职,年薪6400美元。金一家随后搬到了班戈西部的赫蒙镇。斯蒂芬开始创作一个关于名叫卡丽埃塔·怀特的少女的短篇故事。

写完几页后,他认为这个故事不值得继续,便将稿纸揉成一团扔进了垃圾桶。幸运的是,塔比莎把稿纸捡出来阅读,并鼓励丈夫继续写下去。1973年1月,他将《魔女嘉莉》投稿给双日出版社。3月,双日出版社买下了这本书的版权。

5月12日,出版社将小说的平装本版权以40万美元的价格卖给了新美国图书馆。根据合同,金可以获得一半的报酬,于是他辞去教职,开始全职写作。此后的一切,正如人们所说,已成为历史。

自那时起,金发表了无数短篇故事和长篇小说,许多作品被改编成电影。他被称为“恐怖大师”。他的书籍已被翻译成33种不同语言,在超过35个国家出版。他的小说发行量超过3亿册。他继续与妻子居住在缅因州的班戈,并在家中从事写作。

1999年6月,金在一次事故中严重受伤:他在高速公路边行走时被一辆货车撞倒,导致肺部受伤、肋骨骨折、腿部骨折以及髋部严重骨折,情况危急。经过三周的手术治疗,他从刘易斯顿的中缅因医疗中心出院。